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2020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桂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桂林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桂林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市人社發〔2016〕132號)等有關法律和文件精神,我院決定2020年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聘用單位簡介
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為桂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層機構,工作地點:桂林市象山區五美路13號。
二、聘用崗位及人數
書記員;編外聘用人員2名。
三、招聘崗位要求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愛崗敬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工作勤奮刻苦;
(五)能熟練運用辦公軟件。
四、招聘人員條件
專業不限;大專以上學歷(有法律、文秘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工資福利待遇
被聘用者的工資待遇、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照《關于印發桂林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編外聘用人員管理規定的通知》(市人社發〔2016〕132號)執行。
六、報名時間與方式
(一)報名方式為現場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4日-2020年12月18日;地點:桂林市五美路13號,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四樓403辦公室,聯系人:桂燕,電話:0773-2805959。
(二)報名所需材料:求職簡歷一份(簡歷貼2寸免冠近照一張);學歷證明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七、招聘流程
面試:由辦公室通知面試人員,由考核組成員對其學習情況、專業、工作技能、經驗等方面進行面對面交流。
八、聘用和備案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合格后,與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訂立書面的勞動合同。按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并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委編辦、市財政局備案。
桂林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20年12月9日